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血脂科覆診日(一)

2010年09月27日(一)晴

晨早起床,最緊張當然是拮手指驗血糖。這幾天血糖不是太穩定,經常血糖低,昨天還差點跌至 <2.0 大關,坦白說,明知要回醫院覆診見醫生,真的有點心虛,雖然不知道由那位醫生診治,但一定是內分泌科醫生,而我要覆診的原因,正因血糖低問題,即使醫生明白我血糖低是受病情影響,總不能半年一次的覆診,便給他當場發現我血糖低吧,最怕還是覆診期間因血糖過低而暈倒,醫生一定會覺得我血糖控制不好,這半年來的努力豈非白費?

除了血糖不穩定令我有點緊張外,還要記掛著很多事情,半年才見一次醫生,一定要盡量在診症時段內把醫生需要的資料備妥,否則過後才想起已沒意思,例如我近兩個月的日常血糖記錄表、確進陳醫生給我的轉介信、我服用的降膽固醇藥和病徵等,最重要的,當然是申請發還醫療費用的申請表。我知道我在服用的降膽固醇藥舒降之,醫管局藥房沒有提供,必須經由醫生處方,我才可以自行到藥房購買,幸好這藥物在醫管局藥物名單內,我不知道醫生會否同樣處方這藥物,但我要有所準備,醫生處方的藥物,一定足夠我服用至下次覆診期為止,即是我要買半年的藥,這種藥我每天服用一粒,半年便差不多要一百八十粒,以每粒十元計,我也要支付接近二千大洋,而且醫生早說過降膽固醇藥一經服用便停不了,否則膽固醇會不受控地飈升,也就是說,我這一生都逃不了,所謂小數怕長計,我面對未來的藥費可不少,尤幸公司設有完善的醫療福利制度,只要經由醫管局或公營醫療機構轄下的醫生填寫和簽署所處方的藥物,必須外出購買的理由,員工便可以申請全數發還已支付的藥費,我才得以省回這些藥費,真要為此而感恩。

萬事俱備,從容地出門,預約時間是十時三十分,經驗所得,起碼等兩小時,即使遲到十多分鐘,仍要等上個多小時,若非為免太遲報到而被取消預約,引來不必要的麻煩,我真有考慮過十二時才報到的,醫生的時間寶貴,其實逢星期一我都比較忙,有時真的不想花太多時間在輪候方面,我明白覆診時間電腦系統預約,醫生控制不了,可是每次覆診,最快也要十二時多才見醫生,還未計要到藥房再等兩小時才能取藥呢!總之覆診得預一整天時間,即使上司表示若求診時間不超過四小時的話,可以不用請假,我仍無法享用這個福利,每次都乖乖填寫請假紙,無奈有時覆診期偏偏遇著排山倒海的工作,不願放假也要被迫請假,好彩上司和同事體諒,從沒有說什麼,亦正正因此而更覺不好意思啊。

乘小巴下車處,可見到新落成的住院大樓已拆去圍板,外觀的確比舊院舍優勝很多,預計十月中便可啟用,正式投入服務。我期望新大樓不會虛有其表,若不能舒解病人之苦,所提供的服務還不及舊院舍,或根本沒有改善,即使耗資多少添置新的醫療儀器和病床,又有什麼意思呢?

心知不會準時十時三十分便見醫生,明知一定遲到也心情輕鬆,緩緩而行。所有到診病人必須先磅重和量血壓,我亦不例外,坐一會便去量血壓。體重比上次略重兩磅,不過血壓差少少,職員說下壓起碼要有五十,著我十五分鐘後再量。大鐘還未到十一時,預備好的消閒雜誌,在漫長的輪候時間,實在是不可多得的恩物。
轉眼間,已不經不覺過了十二時,持續的低血糖,我變得手軟腳軟,整個人呆呆的,此時聽到好像有人呼喚自己的名字,定一定神,果然是叫我,職員出來核對名字,並收了剛才的血壓記錄,著我在 24 房門外候診,這時我才猛然想起,剛才不是過十五分鐘後再量血壓嗎?我全然忘記了,怎辦?唯有當作若無其事,要是醫生覺得有問題,他一定會著我再量一次的。那時候診大堂只剩寥寥可數的病人及陪診者,我發覺同在今早上午診症的專科中,皮膚科和內科應該已把所有覆診的病人處理,而且好明顯可以看見那些醫生都從診症室走出來。

根據標貼出來的資料,22 至 24 房屬血脂科,那即是說,今天回來覆診,他們已把我歸入了血脂科,而不是往常的普通內分泌科。我心想,究竟醫生在意我的血糖還是血脂呢?他們跟進我的血糖幾年了,到現在還未算是穩定,不過,在他們眼中算是找到原因,反而血脂高是新發現,我相信我的牌板中沒有這方面的記錄,因為一直以來,他們不曾就我的膽固醇有任何提問,雖然在內分泌科一接手我的個案時,我已表明我有輕微貧血和膽固醇偏高,可是無論入院或覆診,醫生只集中關注我的血糖方面,還以為他們認為膽固醇不是問題呢!豈料突然入了血脂科,反令我有點愕然,莫非自上次經外科醫生發現我的膽固醇高後,促使內分泌科緊張起來?這也難怪,病人早在內分泌科跟進,入院多次,覆診也密,見過多少專科醫生,竟然無人發現病人高血脂的問題,反被另一專科無意中發現,怎麼可能?醫生應知道壞膽固醇數值如此高,絕非一朝一夕的事,即是說,他們都走漏了眼,這就是陳醫生之所以對我說:別怪他們,過去幾年來,他們也許太專注你血糖方面的問題,所以才忽略了這一點。

終於跟醫生見面了,眼前這位蘇醫生,我早已聽過她的名字,我應在病房時見過她,不過,我對她的印象真是麻麻。我翻過我的牌板來看,某一次,我的血糖仍未穩定便被請出院了,簽名的正是她。另一次更離譜,馬醫生把我由另一間醫院安排轉院,因為要安排我做肝穿刺活組織檢查,由於當晚是星期五,所以,轉院時醫生已告知我起碼要留院至星期一,待我的主診醫生講解他的安排,怎料,翌日,當值醫生來巡房後,轉頭便叫我出院,說已把我的情況向一位蘇醫生報告了,她安排我出院,我心知不對勁,怎可能傍晚時剛把病人轉院,翌日清晨便送走病人?當病房是酒店嗎?留宿一宵?她簽我出院,不覺有可疑嗎?我不知當中的原因,只知道她既批准一個病人出院,是否有責任先認真看清楚病人的實際情況?這病人是經她的同組同事安排轉院的,怎可能過一夜,什麼檢查都未做便出院?那勞師動眾安排轉院為什麼呢?若非後來找來實習醫生幫我直接問清楚馬醫生,我當真就此出了院,後果真不知該由誰負責,馬醫生星期一來巡房時,發現病人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出了院,他會怎樣想?你覺得那位當值醫生和蘇醫生會認是她們出錯嗎?不可能!一定把所有責任往病人身上推,說病人堅持要出院或什麼的便成了,馬醫生絕不會懷疑他的同組同事說謊的,更不會找病人來對質,這樣,這隻死貓一定食得飽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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